凡将汗解,脉必先浮,今言脉紧则愈者,亦邪还于表,欲解应见之脉也。言发汗或不如法,或汗后不谨风寒,而复烦热,脉转浮数也,故曰可更发汗。
头项强痛恶寒,表病证也。 小便自利,血病而气不病也。
姜、葱、豉汁者发汗。一经二名,实相火也。
医惟以心下痞,谓病不尽,复下之,其痞益甚,可见此痞非热结,亦非寒结,乃乘误下中虚,而邪气上逆阳陷阴凝之痞也,故以甘草泻心汤以缓其急,而和其中也。喻昌曰:伤风证,原有汗,以其有汗也,延至日久,不行解肌之法,汗出虽多,徒伤津液,表终不解,转增烦渴,邪入于府,饮水则吐,名曰水逆。
观此,则仲景不专长于伤寒,又可知矣。此围魏救韩之意,不平之平,乃所以平也。
一 经中凡错简遗误,文义不属,应改补删移者,审辨精覈,皆详于本条经文之下,其有全节文义不相符合,绝难意解者,虽勉加注释,终属牵强,然其中不无可采之句,故另汇二帙,一曰正误,一日存疑,附之卷末,以备参考,金匮要略仿此。言能食者,不可以为胃强而轻下;不能食者,不可以为胃中有燥屎而轻下也。